【發(fā)布日期:2016-05-10】 【閱讀:次】
各部門、各子公司:
根據(jù)市安辦《莆田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(chǎn)委員會辦公室關于立即組織開展汛期安全生產(chǎn)大檢查的通知》(莆安辦明電〔2016〕12號)文件精神和市國資委的相關要求,要求全力做好防汛防災工作。
一、切實履行責任。各部門、子公司負責人要切實履行好職責,切實擔負起本單位防汛工作第一責任人的責任。按工作分工,落實好企業(yè)主體責任和崗位責任。安排好汛期值班,明確責任。要嚴肅工作紀律,對責任和措施不落實、不服從指揮調度,要嚴肅追究相關責任,堅決杜絕因組織領導不力、責任不落賣、工作不到位而造成的防汛防災責任事故。
二、全面排查隱患。自查階段(5月10日-15日)各部門、子公司要抓緊對防汛薄弱環(huán)節(jié)再做全面排查,對重點部位、關鍵位置要重點跟蹤,及時整改和落實應急措施。企業(yè)負責人要帶頭深入一線,有針對性、不間斷地開展防訊防災自查;要組織開展防汛安全專項檢查,做到不留死角和盲區(qū)。并于13日前將開展汛期安全生產(chǎn)大檢查的情況以書面形式報送集團綜合業(yè)務部。督查階段(5月16日-20日)集團將以隨機抽查的方式,對各子公司開展整改情況加以督查。
三、做好安全培訓,全面宣傳。集團本部及各子公司原則上應安排3人參加安全生產(chǎn)培訓(培訓對象分別為企業(yè)法人、安全生產(chǎn)分管領導、安全員);培訓結束后,應開展全面的安全宣傳工作。
四、有序推進安標化建設進程。安標化建設涉及安全制度建設、臺賬制定、應急預案的制定和演練等。按照市國資委的部署和集團年度工作計劃,2016年上半年確保完成安標化建設,目前集團及各子公司安標化建設進展較慢,請各部門、各子公司加強重視安標化建設,確保按期完成任務目標。
附件:《關于立即組織開展汛期安全生產(chǎn)大檢查的通知》(莆安辦明電〔2016〕12號)
莆田市南日海洋開發(fā)建設集團有限公司
2016年5月10日
莆田市南日海洋開發(fā)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0日印發(fā) |